昨天,對杏花嶺區(qū)建設路改造工程涉保障房安置問題,給省委書記和省長留言反映情況,希望重視民情民意,糾正基層政府不恰當?shù)淖龇?,維護人民利益和安定團結(jié)社會大局,這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社會義務和職責。
這件事,從一開始的規(guī)劃和實施,老百姓是支持和積極配合的,因為這是建設美麗太原,創(chuàng)建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硬件環(huán)境,盡管少數(shù)群眾配合不力,拖延了保障房施工進程,加大了安置成本,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。
造成這些困難的原因,雖然有拆遷戶、建設方、施工方、承辦部門之間復雜的利益關系,但根本的問題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主動意識和思維方法,是化解矛盾的良政良策,這就考驗了每一個公務人員良知,是站在為民謀福祉為宗旨的立場上,還是傾向于獲利的另一方或者解決自身矛盾的立場上,這是問題的關鍵。
看來,這個問題,單憑區(qū)政府的力量,很難妥善處理此事,需要它的上級和上級出面調(diào)停,給與支持和幫助了,基層解決不了的問題,理應方方面面的理解,這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(yōu)越性決定的。
公平才能合情合理,這就是大道和合——大德通天!
大道理
2024年3月6日14:24:12